八家参与鄂尔多斯高新区光伏低碳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小微企业,近日以公开信形式向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李某江董事长紧急求助,但寄给李某江董事长的文件遭到广建方拒收。一亿元工程款拖欠、合同签订及出具工程结算单受阻等问题已将这些企业推向举步维艰运营窘境。在2025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实施四月、建筑行业“拖欠款”痛点持续发酵的背景下,这场民企与国企的合同纠纷,正成为检验国企社会责任与政策执行效力的样本。

追问一:70%工程款已到账,为何民企仍拿不到“活命钱”?
公开信披露的核心矛盾直指资金流向:建设方已向广州建筑支付约70%工程款,但八家小微企业仅收到零星付款,合计被欠超一亿元,其中内蒙古龙亨建设一家就被拖欠约3000万元。这一情况恰与当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上游回款梗阻下游”现象高度吻合——大型企业承接项目后层层分包,即便收到发包方款项,下游中小企业仍面临回款难 。
根据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大型企业应自工程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且不得约定以第三方付款进度作为支付条件 。广州建筑作为国企,在已获大额回款的情况下,为何未向分包小微企业履约?资金在内部流转中是否存在监管漏洞?这一亿元欠款中,无争议部分为何迟迟未支付?
追问二:“主合同未签”能成为拒签分包合同的理由吗?
公开信显示,八家企业仅与一家企业完成签约,其余七家只签订了暂估合同,被“主合同未签”“整体核量”“土方与挡土墙不在项目概算内”等理由拖延两年。这一说法在法律实践中难以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明确,即便总包与建设方未签主合同,分包工程已实际施工且验收合格的,分包方有权主张工程价款 。
更值得关注的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禁止大型企业设置不合理付款条件。广州建筑以“主合同未签”推诿签约,是否属于变相设置付款障碍?在项目已完工退场近两年的情况下,“整体核量”为何仍未完成?这种拖延是否已构成对中小企业权益的侵害?

追问三:进场约定排土道路损坏由广建自行维修,分包企业不承担维修责任。工程管理争议该如何厘清?
排土道路损坏责任纠纷更显蹊跷:广州建筑曾要求企业满负荷施工并承诺道路损坏免责,如今却反要追责。这一矛盾暴露出项目现场管理的混乱,而这种混乱早有端倪。
此外,超红线开挖不予计量、临时机械台班无确认标准、弃土场质量被单方否定等争议,挡土墙有变更工程量推诿认量,已导致3700万元工程款结算陷入僵局。按照《条例》规定,对于无争议的工程部分,大型企业应履行付款义务。广州建筑为何未对无争议款项先行支付?工程争议的解决是否已有明确时间表?
追问四:人员不符、资质嫌疑,项目管理漏洞是否涉资金风险?
公开信提及的项目管理问题更令人担忧: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三方共管账户收款方与施工主体不一致,甚至存在资质外借嫌疑。这些问题并非个例,在建筑行业“层层转包”乱象中,资质外借、人员挂证等问题往往伴随资金监管失效,最终导致下游企业回款无门。
作为项目承建方,广州建筑对现场管理的合规性是否履行了监管义务?“人员不符”是否影响了工程计量与结算的公正性?“账户异常”是否存在资金挪用风险?对于资质外借的嫌疑,企业内部是否已启动核查?

当前,八家小微企业正面临工人工资拖欠、银行贷款到期的生存危机,这正是建筑行业中小企业“收款难”的缩影——在市场下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压力转嫁至中小企业,而拖欠款直接威胁企业生存 。广州建筑作为千亿级国企,既肩负履约的法定义务,也承担着保障产业链稳定的社会责任。面对这场关乎八家企业生死的求助,李某江董事长及广州建筑何时能给出明确回应,一亿元欠款的支付能否迎来实质性进展?这不仅是对八家小微企业的交代,更是对国企担当与营商环境的直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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